厅属各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公安部、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,结合本厅工作实际,现将《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(试行)》、《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规定(试行)》、《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规定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公安部、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,结合本厅工作实际,现将《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(试行)》、《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规定(试行)》、《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规定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二○○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